2011年5月30日 星期一

扯!徵信教官陳情個資曝光 教育部判賠

 扯!徵信教官陳情個資曝光 教育部判賠 更新日期:2011/05/30 11:53 新北市一名趙姓退役教官,不滿教育部少發一天薪水,上網陳情;沒想到,教育部竟將這名教官的個人相關資料,刊登在網站上;陳情人認為隱私權嚴重遭禮品侵害,請求國賠20萬,台北地院判決應賠償5千元,創下公務機關侵害隱私判賠的罕見案例。 打開趙姓教官個人網頁,首先印入眼簾的,就是這一長串字眼,「為了使大家知道,軍訓處婚友社把我向總統府的陳情公布了」。 趙姓教官:「教育部它把整個文章,全部都公布在網站上面,然後把人名,隆乳把一些內容,或是把一些個人徵信隱私,一些資料全部公布在網站上,那依據大法官604號,隱私權翻譯社是憲法保障人民的權益,所以教育部這樣做是不對的。」 原本要為自己爭取權益,沒想到個人資料全被教育部洩密,曝光在網站上,教官認為隱私權嚴重遭侵害,氣得告上法院,要求國賠20萬元。 趙姓教官:「希望藉由這個案子,我希望政府部門,能夠顧及到人民的隱私權,我希望藉由這個案子,能夠讓我們國家的法律,能夠更健全。」 教育部強調,是為了避免類似案件再發生,才會公布上網,有行政裁量權;但法官認為教育部已逾越裁量權,侵害隱私權,判決應賠償5千元,同時也創下公務機關侵害隱私判賠的罕見案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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